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椒江区教师录用和调聘工作实施意见》椒政办发〔2012〕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教师职位共91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被本区机关、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有委培协议的幼师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未被本区机关、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中文、计算机、体育、书法、心理健康、特殊教育、舞蹈、职高音乐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未被本区机关、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985院校”、“211院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已被椒江区民办学校正式聘用教师(指经区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同意的,椒江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民办学校服务满3年(计算到2013年8月底),且经所在学校同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 应聘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有委培协议的幼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5. 椒江户籍(户籍指考入普通高校前,下同)。其中研究生、“985”院校、“211”院校的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其它院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体育、心理健康、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台州户籍;符合参加台州一中(含新疆班)(职位后面加“A”标记)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可放宽到浙江省户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20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作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椒江区教育局一楼(椒江区建设路2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供《2013年椒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加贴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指考入普通高校前的户口簿)、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并装订)。应届毕业生还需凭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与专业证明(师范类的还需注明是师范类及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种类证明)、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参加报名,但师范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否则取消资格;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若是优秀毕业生的,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民办学校教师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名和正式聘用时间证明。
4.报名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聘者原则以本人到现场报名为主,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报的考生,除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书面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报名费:按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门48元,共96元。
四、考试形式和时间
1.考试形式:笔试(闭卷)、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1个,报名人数须达到 3: 1及以上的比例;招聘职位数2-9个,报名人数须达到2: 1及以上的比例(若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被缩减至1个的,开考比例调整为3: 1);招聘职位数10个及以上,报名人数须达到1.5:1及以上的比例(若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被缩减至10个以下的,开考比例调整为2:1),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相应缩减招聘名额。
2.考试内容
笔试:一是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根据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题。
二是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教学内容、高师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面试:教师专业素质与能力(模拟上课)。计算机、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幼儿学科增加技能素质测试。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
准考证于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凭报名核对单领取。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人数: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的《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按招聘职位(经报名调整后的职位数)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招聘职位1名的按1:3比例、2-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人数进入面试。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面试。如有列入面试的对象面试前一天确认不参加面试(不含临时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分组成
考试总分由笔试分和面试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无技能加试学科的笔试和面试比分各占50%;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幼儿等学科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其中笔试的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面试合格分为60分。“211”院校的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其它院校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折算100分后,下同)加10分,其它院校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择优等额进入体检。若总分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在椒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整个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本职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发现资格不符等出现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3.考核聘用。考核(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核(考察)标准执行,主要是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不宜聘用情况反映的再办理聘用手续(户籍为农业户口的,聘用前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新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不实行试用期。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解聘。
对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博士不能聘任到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人员均给予解聘。
七、其他事项
1.择校办法:采取志愿择校的办法进行。择校时在聘用对象中先根据第一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分高者优先,下同)分学科进行定岗,再根据第二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进行定岗。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没有被定岗的,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2.201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面试情况安排岗位。
3.储备教师第一年见习或顶岗,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岗位。
4.2009年7月前师范类毕业生未被正式录用的,按普通类大中专毕业生管理。
5.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中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台 州 市 椒 江 区 人 力资源和社 会 保 障 局
2013年3月12日